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半年中小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2021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12号)要求,现将我2021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11231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国家及我规定的申请条件,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应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认定下文另有规定)。符合上述条件,在我市认定的人员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户籍在我市的人员;

(二)持有我市居住一年以上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户籍务工人员;

(三)确认时间内,海南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儋州校区)并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有儋州市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居住儋州市)通行证,并在海南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驻本市部队现役军人(含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依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标准,依据《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1.申请普通话和语音相关任教学科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2.申请任教学科为语文和对外汉语的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3.申请其他任教学科的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

(三)申请人应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需按照《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有关要求,在县级以上医院或省内注册的体检中心(医院)体检合格。

(四)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免试认定的条件和要求

1.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2.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内只能使用一次。

3.根据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不可在同一年内申请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参加免试认定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若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再次申请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相匹配的教师资格。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网上申报

1.为了进一步方便申请人,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设有两个时间段进行,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适合的时间进行网上申报。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511日至519日,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8日至622日。申请人可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申报页面,点击“注册”,“注册”时需经实名核验。实名核验通不过的需按网页“操作说明”进行人工核验;实名核验已通过的,可继续进行申报。

申请人需准确、如实填写申报信息,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的电子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190K)。按时进行网上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多申报无效。

(二)选择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按照属地管理和认定权限,申报人员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不允许跨机构认定,具体如下:

(三)认定

1.第一阶段认定时间2021511日至519日;

第二阶段认定时间202169日至623日。

2.认定材料

申请人员在规定的认定时间内需要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原件扫描件来验证。(网址:https://wssp.hainan.gov.cn/

《身份证》。

户籍证明材料户口本)或工作证明材料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学历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海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体检时间为近期三个月,自行打印附件到医院体检相关项目)

个人承诺书》(样表可从中国教师资格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自行打印、手写签名并拍照,以备报名上传。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以上材料,需要通过网上提交,所需材料应为原件或原件扫描件。选择网上提交的,可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将材料原件扫描后提交到儋州市教育局门户站(https://wssp.hainan.gov.cn/)

3.申请人在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完后需要在认定时间内把一1寸近期彩色白底证件照(与网上申报系统电子相片相同)提交到市教育局审批办窗口,供办理证书使用

(四)教师资格证书领取

第一阶段领取时间:2021525日—528日;第二阶段领取时间:202175日至715日。如有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 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

()注意事项

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结束时间,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申请功能;

选择认定机构时,申请人要仔细阅读该通知要求,认真比对,找对认定机构,根据教育部要求,原则上不允许跨区域认定。

()有关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要按时间节点申报和提交材料。

联系科室:儋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审批办),联系电话:23325288

附件:1.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申请人在海南政务网提交材料操作步骤

 

 

                                                                                      儋州市教育局

                            2021426

 

 

 

附件1海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
附件2申请人在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操作步骤.doc